霜糖芝麻球

我真的永远爱叶修。

© 霜糖芝麻球
Powered by LOFTER

邂逅相遇,与子携臧——读《夜修》



@落天下 早就写好了的,现在才放出来的一篇repo(捂脸)迟到不好意思发出来……


说好了有长评,那是一定要写的。虽然真的很迟,但其实我早就开始写了,写了又改改了接着写。谢谢落天下太太写了这么棒的一篇文!


我很喜欢《夜修》,上个学期,每周追更那会儿,每章的小红心和小蓝手都要点,几乎每章下面都有好几条我的评论。字数不太好说,但揉在一起可以凑够好几篇的长评。以至于我那个产叶攻的傻老浅曾经以看我的评论为乐。我家小白问我,大霜啊,你这么喜欢《夜修》,要不给我讲讲它到底好在哪?


我说不上来,我觉得哪儿都很好,文笔好,剧情好,设定好,太太更好。


作为一个初心黄叶的人,真的不能更满意《夜修》里的黄叶了。



多情公子痴情起来才更要命。



少天说,他们的缘分始于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,就此再也没能忘掉你容颜。我想像着微风细雨里,撑着伞独行的叶修,步履从容,姿态洒然,连伞檐上离心甩出的雨滴都透着舒适。他是朝着车站去的,却好巧不巧的踩进了黄少天的心里。一步一步,被捧到了少天的心尖儿上。


一个流连花丛的风流少爷,从此寻到了为此驻足一生的花。我很喜欢这一章里,少天拉开车门打算搭讪,却在碰到车门时感到紧张的细节。不一样,从一开始,叶修于他,就不一样。


黄叶在一起,甜起来真是一点道理都不讲。打情骂俏也好,嬉笑玩闹也罢,他们俩个在一起旁若无人的丢狗粮,搞得连空气都是香甜的,永远都在热恋期。



至于周叶,我很无奈的承认,看完《夜修》,我彻底的吃的下周叶了。在此之前,周叶这个CP真的是激不起我一点的兴趣,无他,这周无感尔。有人可能会觉得不可思议了,周泽楷人气这么高,长得这么帅,你对他一点兴趣都没有?!


但确实如此,我每年都要重刷两遍的全职,至今为止大概有六七遍了吧…我从第一次看全职,我就很喜欢跟我说关系很铁的少天,到现在依旧喜欢。


但从一开始我就对周泽楷很无感,到夜修之前,依然如此。对小周的印象很片面,大概是个话很少,性格很迷的,长得很帅的一个人。你没看错,就是性格很迷。


但是我在《夜修》里看见了一个鲜活的周泽楷。现在我更喜欢说,小周。


沉默寡言的人一旦爱了能有多深情,大概只有他们彼此心知肚明。他固执的守着心上人留下的痕迹——一个房间和一个妹妹。那两个字,那个房间,和那个人相关的一切都被化作禁区,敢触者死。


关于那个房间,有个小细节真的让我心里翻来覆去的疼,小周说,他从不敢关掉那个房间里的灯,怕午夜梦回,他的叶修找不到回家的路。他是轮回的首领,却亲手把挚爱送入了轮回。他有多疼呢?我无法感同身受,我只好想象。


我看见,周泽楷抓住栏杆的指节发白的手;我看见,他瞪大的眼睛,徒劳的向下望去;我看见,他听见爆炸声时的僵直,和那双扩散的无神瞳孔中,透出来的绝望。


我这个旁观者都疼得要窒息了。他得有多疼啊?


黄少天目送叶修坐上沃尔沃离开后,坐在椅子上对蓝河说,他心里疼的都要死了。那么周泽楷呢?大概是疼的已经死了吧。



幸好,他们最后在一起了。



但要是说最遗憾的,当然就是王叶了。



去年今日此门中,人面桃花相映红。人面不知何处去,桃花依旧笑春风。王杰希的爱不见得比周黄二人少,只可惜,在错误的时间里,遇见了对的人。不知道他有没有念过,人生若只如初见。味蕾的上的苦,又哪里比得上心里的苦呢?吃不到的醋,才更酸。但事已至此,除了苦笑造化弄人,也无能为力了。这是一个过分明白的人,他看见了叶修对周黄的感情,他情愿放手。也许对于王杰希而言,叶修还活着,并且活得很好,就已经够了。


就像诗经里说的那样:野有蔓草,零露薄兮,有美一人,清扬婉兮。邂逅相遇,适我愿兮。
野有蔓草,零露壤壤,有美一人,宛如清扬,邂逅相遇,与子偕臧。



臧,代表美好。



周泽楷和黄少天遇见了那么美好的叶修,然后,牵起他的手,与他一起,一往无前地美好下去。


真的是太好了。


虽然很遗憾,最后几章没看成。不过,还是要表白七七!爱你!



评论 ( 5 )
热度 ( 46 )
TOP